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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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有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学校纪委会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

3.负责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负责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日常监督;负责定期分析学校政治生态;负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负责及时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4.负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作出问责决定或问责建议;负责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负责加强内设机构管理,做好机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院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