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5年6月4日上午,在学院二会议室,学院党委书记辛国华、纪委书记孙艳玲,与学院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
辛国华书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王绍俭代表省纪委约谈部分省属高校党委书记的谈话精神、学院党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谈了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重点强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认识主体责任,就是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管好亲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就是以身作则、掌握情况、坚持纪律、敢于问责(你不问责,你就被问责);要层层传导压力。要从有没有抓加强教育,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抓一把手、一把手有没有抓班子,有没有抓查处,部署有没有认真结合实际等五方面强化责任追究。他强调,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辛书记第二方面谈的是支部书记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了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学生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强化阵地意识;抓好招生宣传中的廉政教育。谈话第三方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强调要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尽职尽责。会上,辛书记要求,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地反对“四风”。
纪委书记孙艳玲的谈话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对“一岗双责”的再认识。结合《党章》第三十一条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强调基层党支部的监督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对责任追究的再认识,列举了我省和龙市的案例,充分说明什么是双问责和一案双查。同时告诫我们,身为领导干部,不能以为只要自己干净就可以了,“一亩三分地”上的杂草、害虫也要及时清理。二是从监督渠道、监督方式谈了怎么落实好党支部的监督责任。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带好队伍;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抓早抓小、抓住时间节点、纠四风严查违背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约束好权力运行。三是我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对的突出问题。最后,她引用习近平讲话与大家共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
会上还通报了今年第一次督促检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