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工职院党〔2015〕23号
各单位、各部门:
在新学年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积极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工作作风,现就迎新和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2.在新生报到期间,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参加新生家长及亲属的宴请;
2)严禁收受新生、家长及亲属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纪念品等财物;
3)严禁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代言人、为其做宣传拉生源;
4)严禁引导或动员新生购买本应自愿选择的服务或物品;
5)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严禁指责、训斥学生和家长。
3.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临近,全院教职员工要严于律己、勤俭节约、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4.节日期间,各单位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
5.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弘扬优良作风,发挥表率作用。
6.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师生员工、学生及家长反映和举报的各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或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432-64644312。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