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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全省开展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5年09月16日 08:52编辑:jwbgs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将开展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内容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件:省纪委监察厅《全省开展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915

 

全省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组建10个检查组,由委厅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处级干部担任组长,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抽调人员,于9月下旬分别对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省扩权强县试点市和部分省(中)直部门、国有企业、高校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公款收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月饼等节礼问题;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农(山)庄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聚会宴请,以及公务接待违规饮酒问题;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公车运行费用偏高问题;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私设“小金库”、虚假发票套现问题;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主要采取深入重点部门查账、深入食堂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蹲守、现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分别转有关纪检监察室和地区、部门深入调查处理,党风政风监督室严格审核把关,并从中选择一批典型案例,适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