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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28日 14:34编辑:jwbgs点击:


 

吉工职院党〔201729

 

 

 

 


 

 

各单位、各部门:

 

清明、“五一”、端午节日临近,为贯彻中央纪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求,进一步狠抓节点、严明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学院党委要求全院教职工在节日放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三节”期间风清气正,现重申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2.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同时管好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

3.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4. 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接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组织的高消费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

5.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涉足色情服务等与身份不符的场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6.严禁用公款、公物、公车参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聚会、宴请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及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旅游活动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单位或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院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反映和举报的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和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32--64644312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327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20173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