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吉工职院党〔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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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院《关于规范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学院《关于规范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规定认真执行。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办理
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通报(中纪通[2010]4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吉厅字[2009]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婚丧嫁娶等事宜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的结婚、丧葬以及生日、满月、升学、调动、晋职晋级、乔迁等事宜;
第二条规范人员范围为全院党员、干部、教师。
二、办理事宜要求
第三条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崇尚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文明办事,节俭办事。
第四条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负责管理、监督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婚丧嫁娶等事宜原则上只限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办理。
第六条婚丧嫁娶事宜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2.严禁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礼品;
3.严禁邀请下属、教育和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
4.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
5.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和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6.严禁组织或参与有损学校形象、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报告制度
第七条严格执行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
(一)办理丧葬事宜实行事后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事后10个工作日之内报告;
2.报告内容:当事人与丧者关系、丧葬时间、操办情况等。
(二)其他事宜实行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的双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事前申报时间为15个工作日之前,事后报告时间为事后10个工作日之内;
2.事前申报内容:拟办理时间、地点、人数、用车数量、桌数、范围等;
3.事后报告内容:办理时间、地点、人数、用车数量、桌数、范围、其他说明事项等。
(三)报告程序
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填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申报表》、事后填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表》(校园网纪委办监察审计处网站下载),并逐级报告。报告顺序为:所在单位或部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管领导、纪委领导。相关材料由纪委办归档。院级领导需同时向上级纪委提交书面报告。
第八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责任追究
第九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
第十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或部门年度内发生违规操办问题的,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且年度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不合格。
五、其他
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由纪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2017年2月9日起执行。
附件:
1.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承诺书
2.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申报表
3.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报告表
附件一
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承诺书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发〔2015〕30号)、《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中纪通[2010]4号)、《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吉厅字[2009]28号)以及我院《关于规范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吉工职院党〔201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崇尚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文明办事,节俭办事。
2.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不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礼品;
4.不邀请下属、教育和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
5.不动用公车、公物、公款;
6.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和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7.不组织或参与有损学校形象、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8.如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部门):承诺人: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份;纪委办一份。
附件二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申报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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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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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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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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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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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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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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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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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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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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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廉洁提醒 |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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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廉洁提醒 |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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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廉洁提醒 |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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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廉洁提醒 |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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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制
注:本表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份;纪委办一份。
附件三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报告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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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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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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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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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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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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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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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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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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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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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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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制
注:本表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份;纪委办一份。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2017年2月9日印发